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根据《9728太阳集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珠院发[2019]59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一条 申请转出条件:
参照《9728太阳集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珠院发[2019]59号)》中的第二章规定执行。
本着为员工负责的宗旨,拟转出员工在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前,就转专业的困惑可向本人导师寻求帮助,以避免转专业的盲目性。
第二条 申请转入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参照《9728太阳集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珠院发〔2019〕59号)》中的第二章规定执行;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
3、学习成绩较好,对拟转入专业有了解且感兴趣的员工;
4、“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外联合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中外项目”)的本科专业员工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员工之间转专业按下列规定执行:
(1)按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录取的员工不得转入非单独编码招生专业。
(2)中外项目单列投档单位省份录取的员工,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申请转入专业(类)所在投档单位当年录取最低分。投档单位专指为区分高收费专业和普通收费专业而设定的不同投档序列,不包括高考改革省份因投档方式而形成的多个投档序列。
(3)1、2条款所列限制条件之外的员工申请转专业,不受高考录取成绩限制。
第三条 转入员工的审核原则如下:
1、按照《9728太阳集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珠院发〔2019〕59号)》的第二章规定,对转入员工进行资格审核;
2、通过资格审核的员工,需参加公司举行的统一面试;
3、员工转入结果最终由员工转专业工作小组决定。
第四条 接收转入员工名额:
2022、2023级应用统计学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均不接收转入员工。
第五条 员工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孙洪波
成员:袁鹏、谢小荣、郭一民、梅良才、蔡星、钱文清、张舒一、冯新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9728太阳集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珠院发〔2019〕59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9728太阳集团负责解释。
9728太阳集团
2024年11月12日